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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竹县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需要资料

2019-11-25 21:57 浏览量 5986

大竹县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需要资料
                大竹县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受理条件
      受理条件: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,应当向设立地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,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许可程序予以办理。
(一)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:
  1.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《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》有关规定。 
  2.车辆其他要求: 
  (1)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,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; 
  (2)从事冷藏保鲜、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,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、设备、设施,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;  
  (3)从事集装箱运输的,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。 
  (二)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: 
  1.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; 
  2.年龄不超过60周岁; 
  3.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、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,并取得从业资格证。 
  (三)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,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、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、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。								
                大竹县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需要资料
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,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,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,并提供以下材料:
 (一)《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》(见附件1);
 (二)负责人身份证明,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; 
(三)机动车辆行驶证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复印件;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,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、类型、技术性能、投入时间等内容;
 (四)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;
 (五)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;
 (六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。 "